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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监管应全面覆盖-经济日报

近期,浙江省纪委监委、省委网信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浙江省的7个地区抽查了20家国有单位的36个IP地址,发现并纠正了一批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违规违纪行为。这次地方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今年以来,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早在5月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就明确表示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传递到社会领域。此后,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以及各地区相继出台了相关措施,加大了对“挖矿”行为的核查整治力度,国内大型的“挖矿”机构已经基本被清除,很多“矿场”也已经关闭或搬迁到海外。

然而,由于个人“挖矿”行为规模较小且隐蔽性较强,一些个体“挖矿”行为仍然存在。其中包括一些网吧经营者利用配备高性能显卡的电脑进行“挖矿”,还有一些销售显卡、硬盘的商家自行“挖矿”,甚至还有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公共资源参与“挖矿”。

由于“挖矿”涉及到矿机生产、能耗双控、数据监测、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因此,一些地方部门之间存在沟通不畅、权责关系模糊等问题,导致对个人“挖矿”行为的监管仍然存在盲区,给一些个体投资者提供了机会。

虚拟货币“挖矿”不仅属于落后的工艺,而且消耗能源和排放碳的数量较大。加上在生产和交易环节存在的风险,其盲目发展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节约优先,推进资源的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这对于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提出了高要求,即使是规模较小的个人“挖矿”行为也不能被忽视。

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加强协调合作,共享监管信息,解决个体“挖矿”行为难以监测和排查的难题,形成整治的合力。同时,还需要善用技术手段,从能耗、算力、资金流向等多个方面进行跟踪侦查,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监管,让个体“挖矿”行为无处遁形。

总的来说,在各部门和地方的联合整治下,目前无论是规模化的“挖矿”还是个体的“挖矿”,都得到了有效的治理。随着监管盲区的逐步排除,相信离实现虚拟货币“挖矿”清零目标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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