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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公司法人当庭认罪,诉多家自媒体案件引关注

2018年6月,滨州沾化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名为“悦花越有”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抓获了刘玉龙、张勇、宋平等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今年2月12日,沾化区人民法院开始审理了这起特大传销案。4月1日,该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在第一次开庭过程中,除了被告人宋平以外,其他七名被告人都当庭认罪。刘玉龙还请求法院对他从轻判决。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悦花越有”案发前,有多家自媒体因揭露该公司涉嫌传销行为而被正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理由是侵害商业信誉,并索赔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但这些案件要么不了了之,要么以败诉告终。据新京报2017年8月15日报道,反传销网创始人凌云及其公司因在自媒体上曝光“悦花越有”平台是传销组织,被正信公司以侵害商业信誉为由告上法院,索赔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这个案件于8月15日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展了庭前会议。正信公司诉称,今年3月,他们在自媒体上编造虚假事实,发布了多篇文章诋毁了正信公司,对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并导致了实际经济损失。

此外,正信公司称凌云及其公司曾两次电话勒索他们,要求支付十万元删帖费。根据判决书显示,这个案件最终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正信公司申请撤诉。据了解,正信公司还起诉了另外一家自媒体及其公司。朝阳区法院在3月7日公开了该案的判决书。

正信公司在该案中诉称,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某公司在自媒体上编造虚假事实,发布了多篇文章诋毁了正信公司,给公司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

该公司自称是某研究会和某大学反金融欺诈研究中心联合推出的平台,用虚假信息和混淆视听来诋毁商业信誉。该公司辩称,他们与正信公司并没有竞争关系。他们发表的文章都是根据商业调查后进行的合法分析,其中的内容都有事实依据和合法的信息来源,并没有捏造或传播虚假事实。他们发表的文章是针对“悦花越有”项目而不是正信公司,而这个项目是中合农发公司的,与正信公司无关,正信公司没有权利提起诉讼。在该案中,正信公司提交了一份与中合农发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根据委托书,正信公司委托中合农发公司负责“悦花越有”商城和网站的全部运营。

根据这些数据,正信公司主张他们的涉案行为给予他们的业绩收入造成了超过2亿元的损失,利润损失超过3000万元。正信公司以此为依据向法院索赔了200万元的经济损失。朝阳区法院认为,悦花越有的网站是由正信公司注册的。根据正信公司提供的证据,这个自媒体发表的文章与“悦花越有”项目和中合农发公司的相关表述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正信公司的商品声誉直接相关,因此正信公司有权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并没有证据证明中合农发公司是央企。

针对正信公司的平台对外宣传,正信公司在对事实进行调查后做出了“冒充央企、虚假宣传”的表述,并没有编造虚假信息来进行商业诋毁。关于“悦花越有”已被湖南衡阳查处和定性为传销的表述,确实存在着不精确之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表述是基于“悦花越有”确实被工商行政部门调查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的客观事实。而且在文章中,该自媒体并没有直接宣称并将正信公司定性为传销,因此上述表述并不构成商业诋毁行为。法院还认为,正信公司如果他们的经营模式确实合法,并能给投资者带来实际收益,那么就应该以他们的经营实绩和合法收益来消除社会公众对他们经营方式的合理质疑,而不是将任何怀疑和批评声音都视为对他们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损害。

虽然在本案中没有认定该公司发表的文章构成商业诋毁,但是该公司在文章中有部分措辞确实不准确。菲凡公司应该引以为戒,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加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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